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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晋初的形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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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匈。散布在并州即今山西省境

乃陈帝创业之始,及文帝末贵乡公事。明帝以面覆床曰:‘若如公言,晋祚复安得远?’”司氏之说可见),自此风气急变。

(五)羌。即后汉时叛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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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羯。史籍上说是匈的别,以居于上党武乡的羯室而得名的(在今山西辽县)。古书上的“”字,不是现在所谓族之义。古书所谓“”或“姓”,其意义,与姓氏或氏族相当。羯人有火葬之俗,与氐、羌同,疑系氐、羌与匈的混,其成分且以氐、羌为多。羯室正以羯人居此得名,并非匈的一支,因居羯室之地而称羯。

(四)氐。氐人本来是居于武都的(即白氐之地,今甘肃成县),魏武帝怕被蜀人所利用,把他迁徙到关中。

宋、齐、梁、陈之君亦多是如此。加以运祚短促,自不足以致人忠诚之心。门阀用人之习既成,贵游弟,便好官,富贵吾所自有,朝代变换,这班人却并不更动,遂至“忠君之念已亡,保家之念弥切”(说本《南史·褚渊传论》)。中国人自视其国为天,国家观念,本不甚发达;五胡华,虽然稍稍激起民族主义,尚未能发扬光大;政治上的纲纪,还要靠忠君之义维持,而其颓败又如此,政治自更奄奄无生气了。

晋初五胡的形势,是如此的:

氐、羌都在泾、渭两域。当时的五胡大分是居于的,间或有在外的,亦和边很为接近。其人亦多散民间,从事耕织,然犷悍之气未消,而其族首领,又有野心,想乘时恢复故业的。一旦啸聚起来,“掩不备之人,收散野之积”(江统《徙戎论》语),其势,自又非从外侵之比。所以郭钦、江统等要想乘天初定,用兵力将他们迁回故地。这虽不是民族问题本解决之方,亦不失为政治上一时措置之策,而晋武帝因循不能用。

(三)鲜卑。《后汉书》说东胡为匈所破,余众分保乌、鲜卑两山,因以为名。事实上,怕亦是以山为族名的。此二山,当在今蒙古东苏克苏鲁,索岳尔济一带。乌桓(编者注:亦作“乌”)在南,鲜卑在北。汉朝招致乌桓,居于上谷、渔、右北平、辽西、辽东上,以捍御匈。后汉时,北匈败亡,鲜卑徙居其地。其酋檀石槐,曾一时控制今蒙古之地,东接夫余(与句丽同属貉族。其都城,即今吉林的县),西至西域。所以乌和中国,较为接近,而鲜卑则据地较广。曹和袁绍相争时,乌多附袁绍。袁氏既灭,曹袭破之于柳城(汉县,今河凌源县)。乌桓自此式微,而鲜卑则东起辽东,西至今甘肃境族历历散布,成为五胡中人数最多,分布最广的一族。

自秦、汉统一之后,国的兵争既息,用不到人人当兵。若说外征,则因路途窎

秦、汉时虽有所谓“都尉”,调兵和统率之权,是属于太守的。其时所行的是民兵之制,平时并无军队屯聚;一郡的地方太小,亦不足以背叛中央;所以柳宗元说“有叛国而无叛郡”(见其所著《封建论》)。自刺史变为州牧而地盘始大;即仍称刺史的,其实权亦与州牧无异;郡守亦有执掌兵权的,遂成尾大不掉之势。晋武帝知其弊,平吴之后,就令去刺史的兵权,回复其监察之职。然沿袭既久,人心一时难于骤变。平吴之后,不久即起,中央政府,顾不到各地方,仍借各州郡自行镇压,外重之势遂成,迄南朝不能尽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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