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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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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问:“薛大人,劫匪并没有留什么痕迹线索,大人勘察我们银号什么?”

“留了啊,不是扔了一个霹雳弹来吗!”薛怀安温和地微笑答


待到烟雾散得七七八八,薛怀安对远的初荷招呼说:“初荷,你来帮我看看,从这爆炸留的痕迹还有碎片能看些什么名堂来吗?”

初荷见怀安主动向自己求援,心中甚是喜,跑去正要仔细寻找线索,忽听背后一个冷冷的声音:“谁那么大胆,竟敢越界刑调,上的乌纱不想要了吗?”

初荷被这突然的声音惊得收了步,转一看,见一个二十五六岁、材魁梧的黑脸膛缇骑正站在门,两低低压着,似乎很是不悦。

薛怀安将初荷拉到自己背后,朝那人拱拱手,客气地说:“在是……”

不等他说完,那人不耐烦地接:“薛怀安是吧,不用介绍了,如今泉州府的缇骑恐怕无人不识君。不过,就算是你,也该知缇骑没有千以上的手谕不得越界刑调吧?”

“越界刑调”和“私刑供”是缇骑的两大忌讳。说来这都源于前明时锦衣卫权力过大,可以自行缉拿、刑讯、关押犯人。被关在锦衣卫大牢里的犯人,往往不经刑或者大理寺刑审就被锦衣卫自行决,造无数冤案。故此南明改革锦衣卫制之时,取消了缇骑的刑狱权,不论何犯人,缇骑关押不得超过十日,十日后必须移送州县府衙或者大理寺。若被查锦衣卫在关押犯人期间私自用刑,便是犯了“私刑供”之罪。另一方面,为了对缇骑的权力加以限制,规定锦衣卫若要在界之外刑侦抓捕,需有千以上手谕,而不能像过去那样可以千里提刑,违者便是“越界刑调”。

然而真正实行起来的时候,这“私刑供”其实只要得技巧,就本无从抓起。缇骑们至少有二十方法可以在用刑之后十天让所有的伤痕和瘀青都消失。倒是“越界刑调”这一项,因为涉及官场上各位千大人的权力空间,而被很谨慎严格地遵守着。

这些,薛怀安并非不知,只是他以为,虽然这里是泉州城,但是毕竟和自己的惠安城同属泉州府辖,大家的上司都是同一位泉州府千,似乎也没必要那么僵化地遵守这些条条框框。再加之薛怀安于别人的脸总是反应迟钝,并未瞧对方的不悦,便依旧笑呵呵地说:“这位同僚言重了,薛某最多算越界半只脚而已,再者说,薛某恰在现场,为缇骑,总不能不。”

不料对方却毫不客气地用嘲讽语气说:“哦,那么请问薛总旗,你是在匪人抢劫的时候,不畏凶险,将其制服了,还是在匪人逃跑的时候千里追凶去了?”

薛怀安在离开惠安去旅行之前才接到南镇抚司的晋升令,一越过小旗这个官阶,直接升为总旗,此时对“总旗”这个称呼仍到有些不惯,甚至就在刚才,还习惯地自我介绍为“校尉”。故而他愣了愣,才说:“就算是一条狗,在打架之前也会先估量一实力和敌方实力的差距,若说一条不估计实力、一味猛扑咬的狗,这位同僚,你可知这叫什么狗吗?一般来说,世人谓其曰‘疯狗’。”

初荷从未见“好说话的”薛怀安这样反击过她以外的人,忍不住从他后探来,笑看对方的反应,可惜这位缇骑面黝黑,被如此一双剪双眸扫着,也没有扫来半分面变化,只是将睛虚虚躲开,避过了那明眸的窥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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