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倒也可以安安稳稳度过一生。”
他顿了顿,话锋一转:“不过……既然事已经发生,你与他的命因我被破坏,我会尽力为他追求一个好的结果,只是幻梦空之境里发生的事,终究不是我所能控制,若是不如人愿,你也不要怪我。”
绯悠闲望着他,顷刻明白了云初末的话,倘若当初她没有盗取离的元,也没有跟他发生那一场大战,她最后会被妖林中的凌帝襄杀死,成为组成他的一缕力量,而沈阙亦能逃脱齐国与楚国的兵,终其一生被囚禁在王,安度余生。
可是现在,他们的命因离被毁,如果她肯献自己的灵魂的话,在幻梦空之境里,或许她还能搏一搏,试着改变沈阙悲哀苦痛的人生。
想到此,她的眸光微动,向来清冷的神中有些欣喜和释然。
像他那样好的人,理应有一个好的结局,倘若宿命不仁,便由她来为他争取一个好的结果。
她还记得沈阙曾经说过的话,人的孤独只源于自己的心,如果心是空无的,即使在多么闹的环境中,他都是孤独的。
她没有告诉沈阙,其实对于妖怪也一样,她从创生时起,茕茕落落的活过了数万年,看了无数遍开,又看了无数的雁去冬来,茫茫天地间,那些人类以为永恒的东西,对她而言,只是从心间缓缓过的一段漫的岁月。
金钗沽酒,上雄鹰,她走遍天涯,踏过海角,却终究无法让自己的心安定来,红尘,辗转千万年,足以让桑田变成好几次沧海,又能让沧海变回好几次桑田,寻寻觅觅之中,她却始终到孤独,不知自己该前往何,也不记得自己曾经到过何方,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那个温好的他,不知不觉地,就将这个人放在了心间。
没有谁能在那般定倔的维护中,始终保持一颗冰冷僵的心,明明只是一个人类,脆弱易折,甚至她动一动手指就能让他死过无数回,明明只是一个呆,读了几本破书,就以为找到此生此世最为挚真的信仰,并且为此不惜献生命。
人类,是她讨厌的人类,人,是她讨厌的那人,可是不知为什么,她就这么记住了,念着了,然后不知不觉地陷去了。
想她这一生,也算是活得轰轰烈烈,甚至三界至今还在传着她的传奇,可是那些事每当回想起来,她却总是提不起神来,说到底,打败谁,成为谁,这些终究都不是她想要的,她心里渴望着的,不过是能有那么一个人,陪伴在她的边罢了。
还记得曾有一回,她走到穷乡僻壤的山林,一个人类女人给她递了一碗,她看着那个女人洗衣煮饭,忙来忙去,竟生一丝异样的觉,倘若她不是妖怪,或许也将会拥有这样的人生,辛苦劳,丑陋而短暂,却也因此过得平和而安宁。
世人常常追求所谓的生不老,殊不知,一个人活得久了,也会累的。
永恒生命带来的,是另一番困扰和执念,她从来都不知自己生命的价值,好像天地把她创生来,那么她便活着,天地没有把她创生来,那她也无所谓,有很多事,即使不,也没有什么影响,即使了,也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前这小小的一寸时光,相较于未来的千万年而言,不过沧海一粟,反正总会在岁月里消失抚平的。
可是现在,她为自己的生命找到了一个意义,那便是用这灰白的魂魄,换来沈阙灿烂辉煌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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