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是多快?”
“我又没有西洋怀表,不过也就五分钟上吧。”
薛怀安掏怀表来,:“你等在这里。”
说完,他快步又飞跑回小路,初荷等了好一会儿,只见薛怀安又气吁吁地跑回来,弓起瘦的,双手叉在腰上,上气不接气地一阵,好不容易等呼稳住了,才说:“五,五分钟,我跑一个来回要五分钟。哎哟,不行,岔气儿了,初荷救命。”
初荷看他的样狼狈,捂着嘴偷笑,话也不说,抢过他手中的怀表,往林里跑。
不一会儿,她也跑了回来,虽然一样着气,可是远没有那么狼狈,将怀表递给薛怀安,有儿得意地比“一分半”几个字。
薛怀安知自己非常不善运动,跑了这五分钟可以要掉自己半条老命。可是初荷却不同,她自从立志要一棵树以来,每日持一古怪的、据说是她太爷爷教给她的修炼法,每天早晨风雨无阻地围着房跑圈儿。
然而,连初荷也需要用一分半跑一个来回,薛怀安想到这里,觉得谜题又解不开了。
初荷看着他苦思不解的模样,问:“你认为,程校有可能在换衣服的间隙,沿着小路跑来杀了小月再跑回去?”
“你看,一个人不会平白无故袭击我,在这个节骨儿上,我们可以假定,他袭击我就是为了让我不要发现什么与昨日凶案有关的东西。换一个角度说,就是有什么重要的和凶案有关的东西留在了那里,因为昨日锦衣卫护送众人山,后来又封了山,所以他没有办法拿走。而你说过,昨日用那屋的只有你们程校。”
初荷不可置信地摇摇,说:“她跑不了那么快。”
薛怀安常说初荷跑步的时候像个女妖怪,即使大多数男人也跑不过她,路程短的时候还看不大来,距离一就格外明显,一分半的时间对于她来说就是在曲折的山上往返跑了差不多一里来地,也就是一千六七百尺,换作一般女,即使力和耐力俱佳也需要耗时两分钟以上。
“往返两分钟,再加上杀人和拖尸,没有六七分钟是不可能办到的。如果考虑到还要换戏服,还需要平复了呼去唱戏,没有十五分钟是不到的,就算你们程校是武林手,懂得轻功夫,能在树梢间飞来纵去,我们折一半时间也是七八分钟,所以,从时间来看她不会是凶手。”
初荷,她自己也跟着薛怀安学了些武功,知所谓飞来飞去的轻功夫只是侠义话本小说里面的夸张,这世上哪怕是尖的武林手,也只能到腾跃如猿,行走如飞,途奔袭而气力不衰,若说真的像鸟儿一样在树梢间飞来纵去,那是决计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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