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最好。
明义到了杯酒给自己,不思吃的快,看的人心也好了许多。
对于刘寻,明义着实称不上喜,他们太像了,这个像令他十分不安。
刘寻是他的一分,哪怕如今不明了,时间久了,他喜上不思也是迟早的事。
这个突如其来的认知,让他不得不疑惑,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不思才会忘记那段历史,又到底因为什么,这条生魂非要逃离他的不可。
里的那人真的那么好心,为他补魂而无其它考量吗?
这一个个,一件件,皆是谜团。
☆、惯会撒谎
酒过三巡, 伴随着不思吞最后一蟹黄汤包,月亮也已经挂在了。
“你可以走了。”不思了逐客令, 她心里琢磨着, 三爷在她房里呆了那么久,足够了。等明早他本尊反应过来, 自然会差人来寻她,甚至亲自过来, 也不是没可能的。
明义无语凝噎的瞧着不思抱着吃的圆的肚, 拖鞋随意一丢,人就借力倒了大床上,打着哈欠冲他摆摆手, “去的时候把灯灭了。”
过河拆桥, 真是个没良心的小东西。
她想借着此事,加重自己在三爷心中的砝码, 令三爷对她产生忌惮。人在不安的时候, 只会两选择, 一是快刀斩麻,二是顺势搭船。
明义觉得不思虽然想法可取, 但的远远不够, 他要是刘家三爷, 在这混的环境中, 前者作为一个选项,也不是没可能的。三爷对自己的夜晚无从得知,未知就会产生各各样的猜想, 一旦这个猜想越了位,后果极有可能不可控,而在所有的猜测中,唯有,是最令人安心的,它不会立即威胁到三爷的权位。
“睡里边去。”明义抬踢了踢裹在被里的不思。
“嘛。”不思扭扭,不满,“你房间里的床可比我这个柔多了。”
“你以为我想啊。”明义好不容易才推得不思移一块空地给他,他盘着,一手托腮,一手捋着不思落在枕上的秀发,“从别人中听说的,远不及自己亲经历要来的直接暴。”
这句话当场了蜂窝,只见方才还瞌睡的睁不开的人,突然间,一个鲤鱼打,人就从被里翻了来。
“禽兽!”不思指着明义的鼻尖,说的痛心疾首,“这副还是个孩啊!”
搁到他们现代,那就是个青期的中少女,虽然住着的是她这个二十五岁的成年人。
“拉倒吧。”不思翘着的手指被明义一掌打开,“你这脑里一天到晚都在想些什么七八糟的东西。”上扫视了一番,才扯了她上的半条被盖上,双手扣放在腰,阖着,“就你现在跟个豆芽菜似的,分不清前后左右,我懒得。”